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小微企业最新核定征收政策有哪些?小微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微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蜀惠节税网小编在本文中一一梳理完毕。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征税,核定征收税率为服务业0.5%-3.5%,建筑业0.35%-2.45%,贸易0.25%-1.75%。
年收入间 (单位:万) |
月收区间 | 增值税 | 附加税 | 个税综合税率 | 增值税 扶持比例 |
实际税负 |
120以下 | 10万 | 0 | 0 | 0.5-1.12 | 0.6% | 0.5-1.12% |
120-300 | 10万-25万 | 3% | 0.27% | 1.12-1.65% | 0.6% | 3.79-4.32% |
300-500 | 25万-42万 | 3% | 0.27% | 1.65- 2.19% | 0.6% | 4.32-4.86% |
500以上 | 42万以上 | 6% | 0.54% | 2.19- 3.5% | 1.2% | 7.53-8.84% |
小微企业最新核定征收政策
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还是优惠多多,比如针对小微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时,其所得税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换句话说,小微企业型企业优惠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部分税率实际为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实际所得税税率为10%。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些相关的税收政策能利用则利用。当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低于30万的,予以免征。
同时2020年初因为特殊原因,2020年3月至5月底,湖北省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地方的征收率由3%降到1%。也就意味着增值税税率降低了2个点。
小微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办理流程
1.优惠内容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享受条件
2.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2.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办理流程
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并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纳税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核定征收政策办理注意事项
1.10万元(30万元)含免税销售额;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3.纳税人不再分别核算销售货物、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不再分别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4.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补充:建筑业纳税人在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标准;
7.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9.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0.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1.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2.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除特殊规定外,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有关规定,每次销售额未达到500元的免征增值税,达到500元的则需要正常征税。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建议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销售额免税标准提高到10万元这项政策,同样适用于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同时,保险企业仍可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并可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14.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15.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如何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应分以下情况填报增值税申报表: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销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标准;
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以上是蜀惠节税网小编整理的小微企业最新核定征收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微企业主。有任何问题也欢迎咨询蜀惠节税网在线客服进行留言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