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甘肃、内蒙古等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布了十四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当地广播电视网络产业的发展目标,引起了广泛关注。近年来,我国广电网络产业作为一个与人民文化需求密切相关的重要产业,蓬勃发展。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广电行业总收入9214.6亿元,持证备案机构网络视听收入2943.93亿元。与此同时,广播电视网络行业的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超高清、VR等技术在广播电视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随着科技黄金含量的不断提高,许多广播电视网络企业开始考虑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以进一步通过高科技金字招牌促进自身的创新发展。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广播电视网络企业有其独特的产业特点。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提前做好知识产权、高新技术收入和研发费用的功课,确保各项指标达标,申请过程合规。
一、注重研发方向的差异:创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涉及知识产权、科技人员、高新技术收入、成果转化等要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企业申请过程的合规性至关重要。
在知识产权方面,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等政策的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通过自主研发、转让、赠与、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核心技术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没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从具体类别来看,知识产权分为一类和二类,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新植物品种、国家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等。;二类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设计专利、软件版权等。(不含商标)。一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可以重复使用,而二类只能使用一次。
据笔者介绍,近年来,广播电视网络企业正在积极转型升级,从有线电视网络、电视大屏幕等传统业务转向有线无线协同覆盖、大小屏幕协同服务、通信信息、智能广播电视等多元化发展模式。在此过程中,广播电视企业的研发方向主要集中在收视率和宽带业务的研发、信息应用业务的研发,如全媒体整合平台、智能城市综合服务平台、高清互动系统等。
在不同的研发方向识产权类型在不同的研发方向上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广播电视企业在收视率和宽带业务研发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证、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平台和大数据的研发中,可以形成发明专利。在这方面,作者提醒相关企业不仅要关注知识产权的数量,还要关注知识产权的质量,必要时及时调整研发方向或增加研发项目,积极创造高黄金含量知识产权,特别是一类知识产权,以更好地满足高新技术资格申请的指标要求。
二、准确理解高科技收入范围,提前做好规划和计算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过程中,企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60%,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收入占所有高新技术收入的50%。这里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产品(服务)。
广电网络行业的收入主要包括收视业务收入、宽带网络业务收入、信息应用业务收入等。在实践中,一些广播电视网络企业不知道自己的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范围。根据《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等相关政策法规,广电企业收视业务原则上符合电子信息技术-广播影视技术-有线传输覆盖系统技术/数字电视终端技术领域的相关条件;宽带网络业务符合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光传输系统技术/有线宽带接入系统技术/电信网络运营支持管理技术领域的相关条件;信息应用业务也可以满足电子信息技术领域某一细分领域的条件,但需要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基于此,广电网络行业主要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原则上属于高新技术收入范围。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高新技术资格时,如何将这些收入确认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收入,需要企业根据知识产权申请提前规划。
具体来说,在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方面,结合企业自身的研发方向,分别申请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并提前规划和计算相应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收入比例,确保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收入占高新技术收入的50%。同时,企业还需要注意提前妥善准备相关材料,证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有效产生高新技术收入,可以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在项目验收材料中注明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来明确。
三、根据不同的研发费用类别掌握收集细节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指引》,企业应正确收取研发费用,填写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清单,并根据清单要求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研发费用辅助会计账户。广播电视网络企业需要注意的是,在收集R&D费用时,必须结合行业特点和R&D费用的具体类别,不能盲目收集。
结合广播电视网络企业的R&D实践,R&D费用一般以R&D人员的人工成本为主,其次是仪器设备、R&D场地折旧费、R&D专用无形资产摊销费,以及R&D过程中的直接投资等相关费用。
在人工收费方面,要特别注意R&D人员的合理定义和兼职R&D人员工资的合理分配。对于专职R&D人员,应从公司组织结构和部门设置层面明确界定,避免人员属性不确定的风险;对于既从事R&D又从事其他业务的人员,员工工资可以部分计入R&D费用,但应有明确的分摊依据,如R&D工时记录表;对于R&D过程中的外部专家,应在合同协议中注明其工作内容(如为R&D项目提供技术咨询等。),以明确其工作属性。
广电网络企业在收取折旧摊销费用时,应注意研发场地的合理划分和研发专用无形资产的合理定义。在研发现场方面,许多企业的研发人员和业务运维人员在同一地区工作,没有专门的研发人员办公区。为了更合理地收集这部分费用,企业应尽可能集中研发人员的办公区域,同时明显区分;在无形资产定义方面,从采购端(如采购合同、采购申请等)和日常使用端(如使用部门、使用记录等)明确区分专门用于研发的无形资产,以证明其确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
广电网络企业在收集直接投资等相关费用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直接投资在广电网络行业中所占比例普遍较低,相关企业将业务实施过程中的直接投资混入R&D费用;对于R&D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投资,应从采购方(如采购合同、采购申请等)或接收方(如接收人员、接收部门、接收项目等)进行明确区分。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研发成果注册申请费、研发人员差旅会议费等。由于这部分费用金额相对较小,一些企业为了避免统计麻烦,不愿意进行会计收集。事实上,这部分费用属于税法规定的合理研发费用,只要费用报销或申请明确发生在研发项目中,就可以计入研发费用。有必要准确收集相关企业。一方面,他们可以更好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另一方面,他们可以更充分地享受R&D费用的附加扣除优惠,进一步帮助企业发展。广播电视网络企业除了提前做好以上三个方面的准备外,还需要注意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营模式也会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申请产生不同的影响。
笔者发现,许多广播电视网络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以分公司的形式,但也有一些企业以子公司的模式经营。对于以分支机构模式经营的企业,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时,只需识别一个主体;以子公司模式经营的企业,必须分别识别各子公司。因此,在实践中,以分公司模式经营的企业一般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以子公司模式经营的广播电视网络企业只有个别子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此,在申请高新技术资格之前,相关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调整组织结构和运营模式,以便顺利通过认定。